卫政土〔2020〕27号
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确保全市土地市场稳定,全力支持企业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防控疫情期间适当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99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若干意见》豫建文〔2020〕13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的通知》新政办〔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一、将正在挂牌期间的卫辉市网挂告字(2020)02-1地块竞买保证金按起始价的30%确定(即2968万元);
二、将正在挂牌期间的卫辉市网挂告字(2020)02-3地块竞买保证金按起始价的30%确定(即3811万元)。
三、该两宗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四、其他事项不变。
附件:《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的通知》
卫辉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