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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滞留保证金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8日


 

各有关投标人:

按照《关于做好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的函》的工作要求,我中心已先后发布9次公告关于清退滞留保证金的通知,部分企业已及时前来办理了保证金退款手续,但尚有一部分企业仍然未前来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请各投标企业看到通知后,携带我中心开具的收据,办理退款。具体办理事宜如下

一、退还对象和期限

线上:请代理公司和投标人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上传信息,及时退还。

线下: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的投标人,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前来我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二、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卫辉市和平路与友谊路交叉口交易中心财务科。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办理程序

    线上:信息上传完毕,自动退款。

线下:投标人提交本单位的银行账户资料和资金往来收据(客户名称填”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往来项目填“卫交采××号投标保证金”,金额项填本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并填明开票人和开票日期,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由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本中心办理退还申请。

四、注意事项

企业名称、银行账户等企业信息有变更的,在办理退还申请时需提交企业变更有关证明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公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代理人需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3734472798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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