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工作动态

内容

关于启用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0日


各交易主体:

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进一步拓展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功能,优化营商环境,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引入了第三方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并完成了相关技术对接工作,该服务将于20191120 日正式上线试运行,具体通知如下:

1、自20191120日起,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将对进场交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建设项目开放。

2、保证人应按《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豫建〔201814号)之规定提供电子保函服务,且接受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豫建〔201814号)的规定,在编制的招标文件中均应对保函和转账缴纳保证金的方式予以明确,由潜在投标人自行选择采取何种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招标文件及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

5、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版块。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20191119